第1种观点: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只要是专业的律师,律师都非常的清楚哪些情况下需要自己进行回避,职业律师在回避问题上是不会出现什么差错的,因为该回避的时候如果律师不进行回避,不仅有可能会被吊销律师资格证,严重的还会被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处罚的一、从辞职做律师要回避吗?从辞职做律师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律师法规定从人民、人民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人民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四)从人民、人民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第2种观点: 一、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回避的法定情形如下:(1)本次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需要回避;(2)与本次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3)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影响审判公正的关系的,需要回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二、申请回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案件的审判人员是本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是直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回避;2、审判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或者审判人员的近亲属与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也应当申请回避;3、审判人员曾经担任过本案件的证人的;4、审判人员与本案件的辩护人是配偶关系、亲兄弟姐妹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也应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2、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2、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